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峨政发〔20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峨山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峨山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峨山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按照《玉溪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总体部署,提出我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范围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改革目标: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牲。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为目的,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着力解决城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强化政府职责,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公益性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全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综合改革,创新机制。推进人事、药物、分配、补偿、绩效考核、保障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长效机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增强服务,提高水平。增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实施范围:全县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