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知识产权局)要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打击和防范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以生产源头、商品流通集散地、货物进出口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产业、食品、药品、茶叶等为重点领域,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方向,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查实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二)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新闻出版〈版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和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三)县农业局要对授权保护的农业植物新品种加强管理,重点对种子市场和种子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坚决查处侵权行为和假冒授权品种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四)县林业局要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重点对林木种子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假冒林业植物新品种行为。
(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
(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