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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知识产权局)要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打击和防范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以生产源头、商品流通集散地、货物进出口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产业、食品、药品、茶叶等为重点领域,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方向,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查实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二)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新闻出版〈版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和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三)县农业局要对授权保护的农业植物新品种加强管理,重点对种子市场和种子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坚决查处侵权行为和假冒授权品种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四)县林业局要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重点对林木种子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假冒林业植物新品种行为。

  (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

  (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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