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2年度北京市技师研修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2年度北京市技师研修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12〕16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有关委、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33号),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技师研修制度,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经研究,2012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技师研修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范围及参加人员

  (一)研修职业(工种)范围

  1.面向全市组织开展的职业(工种)范围。围绕首都产业发展,委托北京理工大学等单位承办眼镜验光员等6个职业(工种)的技师研修项目(见附件1)。其中,北京理工大学承办眼镜验光员,北京工业大学承办维修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管道工,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承办中式烹调师,首钢技师学院焊工技师研修项目,每班招收35人。

  2.面向行业组织开展的职业(工种)范围。结合行业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情况,经专家评审,支持北京市文物局、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办古建筑修缮工、挤奶工等职业(工种)的7期技师研修项目(见附件2),研修项目面向本系统招生。

  技师研修项目所需经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额资助,各承办单位不再收取单位和个人培训费用,研修期间提供工作午餐。

  (二)参加研修人员

  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研修时间及形式

  技师研修项目拟在2012年9月上旬至11月中旬开展,研修时间为8至10天,具体时间由承办培训机构另行通知。学员完成研修项目计划,经考核合格的,由承办培训机构颁发北京市技师研修结业证书。

  三、研修人员报名程序

  面向全市举办的技师研修职业(工种),申请人须经本单位同意,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业务归口市属企事业单位汇总后,按照不同职业(工种)到相应的承办培训机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