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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策性油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年峨山县政策性油菜种植保险保费资金由各级财政补贴。每亩保费为11.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保费4.6元/亩;省财政补贴13%,保费1.5元/亩;市财政补贴25%,保费2.87元/亩;县财政补贴22%,保费2.53元/亩。

  (二)财政补贴预算资金的管理

  财政部门要将应承担比例的保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预算,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预拨制。县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将投保情况报县农业局审核,县农业局负责编制资金支付用款计划并报县财政局,经县财政局审核后,通过专帐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保险经办机构。县农业局、财政局应根据本地区油菜种植的投保面积、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和保费补贴比例,测算本地区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编制保费补贴年度计划并汇总后,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下年度预算申请,上报省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

  县财政局应于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对上年度保费补贴资金进行结算,编制保费补贴资金年度决算,并及时上报市财政局。

  县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编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统计表(保险公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县财政局应及时编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统计表(财政部门)》,连同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统计表(保险公司)》,一并报送市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政策性油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性油菜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峨山县政策性油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申从德 副县长

  副组长:李 洪 县农业局局长

  李军文 人保财险峨山支公司经理

  成 员:秦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普琼仙 县农业局副局长

  陈金荣 县财政局干部

  张文义 县农业局干部

  何忠彦 县农业局干部

  卢跃礼 人保财险峨山支公司职员

  李金祝 人保财险峨山支公司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普琼仙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政策性油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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