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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外管〔2012〕48号)


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现将《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支持涉外经济稳步发展,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的重大举措。各行应认真学习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尽快熟悉新政策下的业务操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行应于7月20日前完成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的连通配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软件安装和调试准备工作,并于7月20日前报告调试结果。

  三、各行应协助做好新法规培训工作。我局近期将开展相关政策的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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