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受到突发中毒事件影响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中毒事件的性质、特点、发展趋势等情况,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加强重点环节的人群健康监测,提出安全防护建议。
(3)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卫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4)有针对性地开展中毒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 保障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要求,做好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体系、技术、队伍、资金及血液供应等保障,开展培训演练和公众健康教育等工作,根据相关预案和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专家提出本级基本解毒药品及其他急救药品、器械(包括洗消等)、基本防护用品储备,以及基本现场检测设备和仪器配备的建议,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中毒事件卫生救援工作;与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配合,协助其做好解毒药品及其他急救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的生产、储备、调用等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参加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
7 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发布。
根据突发中毒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省卫生厅对本预案更新、修订和补充。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毒物:在一定条件下(接触方式、接触途径、进入体内数量),影响机体代谢过程,引起机体暂时或永久的器质性或功能性异常状态的外来物质。
中毒:机体受毒物作用出现的疾病状态。
突发中毒事件:在短时间内,毒物通过一定方式作用于特定人群造成的群发性健康影响事件。
同类事件:指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及病人的临床表现相似的事件。
暴露者:发生突发中毒事件时,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毒物扩散区域范围内,并可能受到毒物危害或影响的人员。包括在事件发生初期,难以判定是否有明确的毒物接触史、是否有不适症状和异常体征的人员。
暴露人数:指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暴露者数量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