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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结案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原因、毒物种类和数量、波及范围、接触人群、接触方式、中毒人员情况、现场处理措施及效果、医院内处理情况等,还要对事件原因和应急响应进行总结,提出建议。结案报告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7日内呈交。
  3.3 风险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开展毒物及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危害的风险评估,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中毒预警和制定防控对策提供参考。发生突发中毒事件或发现可能造成突发中毒事件的因素后,根据有毒物质种类、数量、状态、波及范围、接触人群以及人群中毒症状等,及时开展动态评估,提出预防和控制建议。

4 信息通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突发中毒事件过程中,及时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卫生应急处理情况;并及时获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中毒事件涉及的相关信息,以便及时掌握相关突发事件涉及的中毒卫生应急工作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原则
  发生突发中毒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成立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专家制定相关医学处置方案,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5.2 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达到特别重大突发中毒事件,省卫生厅按照卫生部和省人民政府要求,立即启动省级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机制,迅速组织协调开展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Ⅱ级响应:达到重大突发中毒事件后,省卫生厅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迅速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并将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省人民政府和卫生部。
  Ⅲ级响应:达到较大突发中毒事件后,设区市卫生局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迅速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并将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及时组织专家对卫生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Ⅳ级响应:达到一般突发中毒事件后,县(市、区)卫生局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迅速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并将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设区市卫生局。设区市卫生局应当及时组织专家对卫生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省卫生厅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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