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苏卫应急〔2012〕2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苏省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原《江苏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苏卫应急〔2006〕21号)和《江苏省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试行)》(苏卫应急〔2006〕28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江苏省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1.5.1特别重大突发中毒事件(Ⅰ级)
1.5.2重大突发中毒事件(Ⅱ级)
1.5.3较大突发中毒事件(Ⅲ级)
1.5.4一般突发中毒事件(Ⅳ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卫生行政部门
2.2 医疗卫生机构
2.2.1中毒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及指定救治机构
2.2.2 相关医疗机构
2.2.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2.4 卫生监督机构
2.3 专家组
2.4 卫生应急专业队伍
3 监测、报告与风险评估
3.1 监测
3.2 报告
3.3 风险评估
4 信息通报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原则
5.2 分级响应
5.3 响应措施
5.3.1 组织协调
5.3.2 现场处置
5.4 应急响应的终止
5.5 应急响应工作评估
5.6 非事件发生地区卫生应急措施
6 保障措施
7 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8.2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控制突发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