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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备注:推荐对象按照行政区划排序,候补对象列在最后,并在备注栏注明。
二、
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推荐部门(公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行政级别
职称
备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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