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属各部门工作任务分解
(一)全面提升“三农”发展水平,确保增加值增长6%以上
1.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负 责 人:申从德
责任单位 主 办:县农业局 责任人:李 洪
县财政局 彭玉军
协 办:各乡镇政府 责任人:乡镇长
督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2.完善扶持政策,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收购烟叶1050万公斤,力争实现交售收入1.8亿元。
负 责 人:申从德
责任单位 主 办:县烟草产业办公室 责任人:胡继昆
各乡镇政府 乡镇长
督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3.坚持油菜产业与烤烟种植相配套,种植油菜6万亩。抓好蔬菜、甘蔗等产业发展。
负 责 人:申从德
责任单位 主 办:县农业局 责任人:李 洪
各乡镇政府 乡镇长
督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4.推进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村和规模养殖户发展,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牧业产值增长5%以上。
负 责 人:申从德
责任单位 主 办:县农业局 责任人:李 洪
各乡镇政府 乡镇长
督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5.加快推进“2213”工程,新植竹子和核桃各2万亩、魔芋1万亩、除虫菊1.2万亩。
负 责 人:申从德
责任单位 主 办:县林业局 责任人:曾建勇
县农业局 李 洪
各乡镇政府 乡镇长
督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6.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降低农业生产风险。
负 责 人:申从德
责任单位 主 办:县农业局 责任人:李 洪
县财政局 彭玉军
各乡镇政府 乡镇长
督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7.突出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整合资金,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新途径,促进贫困山区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户稳定增收。
负 责 人:方正春
责任单位 主 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普丽华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普文学
各乡镇政府 乡镇长
协 办:县属相关部门 责任人:主要领导
督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8.完成30个整村推进项目。
负 责 人:申从德
责任单位 主 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人:普文学
协 办:县属相关部门 责任人:主要领导
相关乡镇政府 乡镇长
督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9.整体推进彝族山苏支系聚居区扶贫攻坚,促进山区、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负 责 人:易长生
责任单位 主 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人:普秀琼
协 办:县属相关部门 责任人:主要领导
相关乡镇政府 乡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