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珠规建质〔2012〕64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2]503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珠安办[2012]41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同时,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第二阶段工作的深入开展,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特别是楼层较高的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工业园、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
(二)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JGJ59-2011安全检查评分新标准情况;
2、根据我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以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为重点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是否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4、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情况;
6、“平安卡”及“一体系三平台”使用管理情况。
三、检查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两阶段进行。
(一)发文之日起至7月13日,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一是发动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二是抽查在建工程,对受检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正进行深基坑、高大模板等部位施工、结构复杂的工程以及日常安全监督发现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较突出的工程;三是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在第一阶段工作地基础上,对有关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