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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闸北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区各职能部门和中小幼职等学校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抽查与指导。
  (三)区各职能部门和中小幼职等学校按“督政指标”分类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并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完成“综合督政工作报告”及相关文件的撰写,完成“综合督政”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相关宣传资料的编辑,完成相关宣传专题片的拍摄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鲍英菁任组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组员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区教育局局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陈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丽娟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设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联络工作。
  迎接督政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如下:区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建设交通委、科委、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规划土地管理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天目西路街道、北站街道、宝山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共和新路街道、大宁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彭浦镇、文明办、妇联、残联。
  四、时间安排与具体任务
  具体任务分四个阶段落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两周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会议,协调相关事宜。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部署工作
  5月2日-5月13日,制定迎接督政工作方案。
  5月14日-5月25日,区政府成立迎接督政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布置任务。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认真整改
  5月26日-6月15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于6月15日交自查报告。
  6月16日-6月30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整改,完成相关督查资料的准备工作,并于6月30日交督查资料。
  第三阶段:抽查指导,完善落实
  7月1日-7月31日,组建“督政报告”写作班子,完成“督政报告”初稿撰写。
  8月1日-8月15日,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督政报告”初稿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市、区专家赴区各相关部门及学校开展抽查、指导工作。
  8月16日-8月24日,修改完善“督政报告”初稿,并上报区政府审阅。
  8月25日-9月15日,着手专题片的拍摄、媒体专版报道材料整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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