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闸北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闸北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方案》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2〕17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五届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闸北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闸北区迎接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督〔2011〕11号)文件精神,闸北区政府将于2012年10月下旬迎接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上海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转型教育发展模式,进一步促进国民基础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联动发展和资源共享,优化适合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教育之路,确保闸北教育“卓越、均衡、多元、终身”的理念及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二、主要工作
  本次《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的内容主要有六大方面: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和完善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特殊教育全纳性发展,职业教育与学习型城区建设。这些内容包含了区域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两大体系建设情况,涵盖了区政府各部门履行教育法定职责、教育行政部门构建推进教育现代化有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等情况。
  本次《上海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是督查闸北区自2009年至2011年三年的工作情况,区各职能部门和中小幼职等学校要围绕上述六大方面的内容,对照《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指标》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各自工作重点:
  (一)区各职能部门和中小幼职等学校就“督政指标”所涉及的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工作总结,并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