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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2011年市政府实事工程――“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2011年市政府实事工程--“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府办〔2011〕22号)


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落实2011年市政府实事工程--“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关于落实2011年市政府实事工程--“开展全民消防
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11.15”火灾教训,着力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积极回应公众对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需求,根据2011年市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实事工程的总体部署,结合普陀区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市政府实事工程,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进一步规范单位和市民的消防安全行为,全面夯实消防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市民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加速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使“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目标,着力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使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总体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三、组织体系
  (一)区级层面。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主任、普陀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宣传、综治、教育、民政、财政、房管、建设交通、民防、社区办、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这项市政府实事工程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在公安消防支队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工作。
  (二)街道(镇)层面。各街道(镇)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居委会、物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推进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相关职能部门层面。各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好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四、项目推进
  (一)向全区每户家庭赠阅《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1、责任主体:区民政局牵头发放《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2、推进步骤:
  (1)3月底前,区民政局完成《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需购数量的统计汇总工作。
  (2)4月底前,区民政局参照世博大礼包发放形式,依托街道(镇)、居(村)委将《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发放到居(村)民家庭。
  3、经费保障:
  《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的购置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拨付一半,每本约5元。
  (二)组织全区每个单位、每幢居民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活动。
  1、责任主体: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发动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公安派出所牵头组织发动市区两级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居(村)委、物业公司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并将完成情况作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社会单位、居(村)委、物业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各委办局、街(镇)做好支持配合工作。消防支队、各公安派出所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完成数上报至办公室。
  2、推进步骤:
  (1)第一季度
  社会单位: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及街道(镇)政府先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灭火演练。
  居民住宅:3月底前,分类完成本辖区高层建筑、多层建筑、老式居民住宅楼的试点疏散逃生演练。
  (2)第二季度
  社会单位: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市区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导则中“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的要求,完成40%疏散逃生演练任务。
  居民住宅:组织完成40%的居民住宅楼的疏散逃生演练。
  (3)第三季度
  社会单位: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市区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导则中“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的要求,完成40%疏散逃生演练任务。
  居民住宅:组织完成40%的居民住宅楼的疏散逃生演练。
  (4)第四季度
  社会单位: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市区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导则中“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的要求,完成20%疏散逃生演练任务。
  居民住宅:组织完成20%的居民住宅楼的疏散逃生演练。
  在消防安全警示周期间,组织社会单位、居民住宅楼掀起全民疏散逃生演练高潮。
  3、经费保障:
  社会单位、居(村)民住宅楼疏散逃生导则印制费由区财政负责落实,疏散逃生演练中涉及到的经费由各街道(镇)负责落实。
  (三)区主流媒体免费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开播消防安全宣传节目。
  1、责任主体:区委宣传部、区有线电视台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确定本区主流媒体免费播放消防公益广告频次,开播消防安全宣传节目,做好统计并上报至办公室。(详见附件3)
  2、推进步骤:
  (1)第一季度
  区有线电视台播出首批冬季防火、逃生自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示字幕和公益广告片,固化量化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播出机制;选择一处地标建筑LED屏每天滚动播出、选择一处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长期刊登消防公益宣传内容。同时,扩大消防公益户外视频、消防公益挂图覆盖面。
  (2)第二、三、四季度
  区有线电视台开播消防安全宣传节目,重点对落实市政府实事工程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情况开展巡访,形成全民消防的宣传氛围。特别是在消防安全教育警示周期间,加大滚动播放力度,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3、经费保障:
  各类消防公益广告(含飞屏字幕)免费播出;区宣传部、区有线电视台可自筹资金制作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消防公益广告在有线电视和辖区地标建筑LED屏、大型户外广告牌刊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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