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普陀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制定的《普陀区2011年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普陀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制定的《普陀区2011年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普府办〔2011〕24号)


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普陀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制定的《普陀区2011年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普陀区2011年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计划

  为巩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成果,加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普陀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上海市“十二五”规划有关精神和上海市第四轮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普陀实际,特制定普陀区2011年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计划,以完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降低区域降尘量指标。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2011年扬尘污染控制取得实效,普陀区政府继续将扬尘污染控制推进工作列入了2011年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指导思想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线到位,属地管理。充分发挥街道(镇)、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网格化管理监督平台的作用,坚持防治兼顾、以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源头预防。力求抓长效、重实效、显成效,形成“责任明确、互相协调、有序高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提升全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二、目标及指标
  为巩固世博期间扬尘控制成果,将全市降尘目标值(7.0吨/平方公里/月)定为普陀区2011年扬尘控制目标。以市政府考核各区县政府扬尘控制工作内容为导向,除降尘数据外,今年还将日常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为此,普陀区2011年计划将该项工作考核分为降尘数据指标和日常工作情况指标两部分,采用百分制,其中降尘数据占60分,日常工作情况占40分。
  降尘数据考核指标的设置,参考市政府对各区县扬尘防治工作绩效考核的计算方法,具体采用如下计算公式:
  其中K代表指标计算得分。若当年区域降尘量低于目标值,得60分。G代表对比值(吨/平方公里/月),职能部门采用2006-2010年全区降尘量的平均值,街道(镇)采用2006-2010年各街道(镇)降尘量的平均值。Q代表当年实际数值(吨/平方公里/月),职能部门采用2011年全区降尘数据,街道(镇)采用2011年各街道(镇)降尘数据。M代表目标值(吨/平方公里/月),即7.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