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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普陀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普陀区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食品流通环节
  1、强化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切实加强对食用油经营者主体准入的规范管理,摸清辖区内销售食用油经营户的底数,建立健全食用油经营者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对证照超过有效期的,要及时责令改正,督促其合法经营。
  2、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依法监督经营者把好食用油进货关,监督其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仔细查验食用油供货方的生产(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每批次的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记录进货情况,确保进货渠道合法。
  3、加强食用油市场的监管巡查。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以散装食用油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食用油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所销售的食用油来源是否合法。要督促市场主办者落实入场食用油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控制市场内食用油经营户销售散装食用油。
  4、加大对食用油的抽样检验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大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的抽检频次,实行每月抽检,并提高抽检品种的覆盖面。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要及时采取下架停售等措施,并查明来源,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5、依法从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在专项检查中,凡发现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要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食用油行为的查处取缔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地沟油地下加工窝点,要主动跨前一步,会同质监等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餐饮服务环节
  1、强化食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制度执行。开展专题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制度,特别是粮食、食用油、肉品、食品添加剂、调味料、熟食等高风险食品原料全面做到可追踪溯到上游单位。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专人管理和登记制度;积极开展各类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建立大型餐饮单位、集体配送和中心厨房建立使用添加剂申报备案制度,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3、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购买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与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购处理公司签订合同,确保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去向明确。
  4、加大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食品加大抽检数量,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手段,提高问题食品发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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