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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改委和区商务委制订的《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11年)》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改委和区商务委制订的《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11年)》的通知
(普府办〔2011〕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发改委和区商务委制订的《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1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11年)

  一、现代商贸业
  1、电子商务
  2、批发贸易
  3、新型要素市场
  4、国际采购
  5、新兴商贸集成服务
  6、特色商业
  7、中高档品牌连锁百货业
  8、服务贸易
  二、现代物流业
  1、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及服务
  2、供应链管理分析和诊断服务
  3、多式联运服务
  4、专业化统一配送、大型批发采购分销网络服务
  三、专业服务业
  1、金融服务业
  2、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
  3、审计、税务、会计等财务服务业
  4、咨询服务业
  5、知识产权服务业
  6、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业
  7、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业
  8、仲裁、评估等其他专业服务业
  9、广告业
  10、产业质量认证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业
  11、技术推广、技术转移、技术经纪、技术交流服务业
  12、产业公共平台服务
  13、商办楼宇经营与管理服务
  14、房地产中介服务
  四、文化旅游业
  1、文化艺术、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动漫游戏等文化内容产业
  2、文化创意产业
  3、会展业、专业展览服务
  4、航运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工业旅游等
  五、教育培训和医疗服务及其它服务业
  1、职业技术培训、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及培训
  2、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卫生保健延伸服务
  3、康复和护理服务
  4、心理健康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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