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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10年底前,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在校中、小学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要达到90%以上,2011年6月底前达到100%。
  (3)2010年底前,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率达到100%;重点工种人员培训率2010年底前要达到70%以上,2011年底前要达到100%。
  (4)从2010年5月起,消防站要每月向社会定时开放1次。
  (5)2010年10月底前,要建立起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手机宣传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1)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自2010年5月起,每个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至少开展1次消防技术咨询服务。
  (2)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推进区消防协管员参与日常消防检查的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技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3)2010年底前,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
  (4)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自2010年起,要开展社会消防中介组织自律性评价活动。
  (5)2010年底前,协调相关部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五、推进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0年5月底前)
  一是区政府制定下发本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并召开街道(镇)、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部署启动本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二是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应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直属单位会议,或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部署启动构筑“防火墙”工程。
  三是各街道(镇)应组织辖区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明确农村、社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和步骤,制定工作推进表,及时组织跟进。
  四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使本单位所有的员工都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调查阶段(2010年6月底前)
  一是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牵头组织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安监、治安、消防等部门,对社会单位逐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2010年6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单位要全部排查完毕,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做好准备。
  二是各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对所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彻底摸清消防水源、消防车道、防火间距、耐火等级、消防装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居(村)民消防安全素质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社会各单位要对照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7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进行自我评价,评价合格后,向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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