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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0年普陀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检查范围
  2009年以来信访、投诉中涉重金属污染的案件。
  (2)检查时间:
  2010年5月至9月。
  (3)具体要求:
  ①认真梳理2009年以来信访、投诉中涉重金属污染的案件,确保没有遗漏、疏忽。
  ②认真查处涉重金属污染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结果。
  ③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停产整顿。
  ④对限期治理期满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
  (4)职责分工
  由区环保局会同区商务委、建设交通委、信访、监察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三)巩固污染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巩固污染减排成效,继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桃浦污水处理厂。
  (2)检查时间
  2010年5月至9月
  (3)具体要求
  ①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是否稳定运行,包括水量是否达到处理负荷、进出口水质、中控室及在线监测仪器仪表是否正常运行、运行台帐记录是否完善等;
  ②污泥是否进行妥善处置,严厉查处污泥倾倒入河道、水塘、海洋中及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地方堆放等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③对污水处理厂受委托企业处理废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要依法从重处罚。
  (4)职责分工
  区环保部门会同水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巩固污染减排成效,继续开展燃煤锅炉脱硫设施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本区已建成燃煤锅炉脱硫设施的所有企业。
  (2)检查时间
  2010年5月至9月
  (3)具体要求
  ①重点检查燃煤锅炉脱硫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检查脱硫设施故障停运报备记录,严肃查处使用旁路偷排、不正常添加脱硫剂、脱硫设施非正常停运等不正常运行情况;
  ②重点检查燃煤锅炉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包括在线监测数据和DCS历史运行数据,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维护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和DCS历史运行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③检查脱硫石膏是否进行妥善处置,严厉查处脱硫石膏露天堆放、随意倾倒入河道、水塘等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本区燃煤锅炉脱硫设施的执法检查。
  3.开展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后督察。
  (1)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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