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督促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加强治理设施整改工作,在世博期间特殊天气情况下,采取减产、停止作业等形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的达标。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干洗店进行有效废气治理,减少排放量。
③制定应急响应预案,与主要排放企业建立信息上报和联络员制度。
(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对VOCs重点排放企业进行检查,并协调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4.加强机动车冒黑烟和鸣号噪声整治。
(1)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重点区域包括长风生态商务区、真如城市副中心以及旅游景点周边、高架道路和主要景观道路两侧。
(2)检查时间
2010年3月至10月
(3)具体要求
①区环保局配合市机动车执法队伍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整治。
②区环保局开展鸣号监测,协助交警部门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加强对公交车和出租车违法鸣号执法检查。
③做好禁鸣的社会宣传工作,协调交警做好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养成禁鸣的良好习惯。
(4)职责分工
市环保局负责机动车冒黑烟及鸣号噪声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机动车鸣号执法,配合开展机动车冒黑烟的执法检查;区环保部门负责做好禁鸣宣传和鸣号率监测,协调交警支队加强执法。
5.继续开展河道环境整治。
(1)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桃浦河,以及领导督办、群众举报的黑臭河道。
(2)检查时间
2010年6月至9月
(3)具体要求
①区环保局组织巡查队伍,对有关河道沿岸排污单位进行全面巡查,对于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②世博期间加大巡查频次,对于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一律按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理。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通报,及时做好河道的清除垃圾、拆除违章、修整边坡等工作,防止河道出现黑臭现象。
(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对沿河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区建设交通委、绿化市容等部门负责河道周边环境的脏乱差综合整治。
6.进一步加强涉放射性的生产、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单位的管控,保障放射环境安全。
(1)检查范围
全区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销售、使用单位。
(2)检查时间
2009年4月至11月
(3)具体要求
①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单位的检查力度与频次,组织检查队伍每天对放射性同位素单位(Ⅰ~Ⅴ类放射源)进行明查暗访,并对重点单位作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内容按《关于上海世博会期间加强危险物品管控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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