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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0年普陀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②督促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加强治理设施整改工作,在世博期间特殊天气情况下,采取减产、停止作业等形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的达标。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干洗店进行有效废气治理,减少排放量。
  ③制定应急响应预案,与主要排放企业建立信息上报和联络员制度。
  (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对VOCs重点排放企业进行检查,并协调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4.加强机动车冒黑烟和鸣号噪声整治。
  (1)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重点区域包括长风生态商务区、真如城市副中心以及旅游景点周边、高架道路和主要景观道路两侧。
  (2)检查时间
  2010年3月至10月
  (3)具体要求
  ①区环保局配合市机动车执法队伍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整治。
  ②区环保局开展鸣号监测,协助交警部门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加强对公交车和出租车违法鸣号执法检查。
  ③做好禁鸣的社会宣传工作,协调交警做好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养成禁鸣的良好习惯。
  (4)职责分工
  市环保局负责机动车冒黑烟及鸣号噪声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机动车鸣号执法,配合开展机动车冒黑烟的执法检查;区环保部门负责做好禁鸣宣传和鸣号率监测,协调交警支队加强执法。
  5.继续开展河道环境整治。
  (1)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桃浦河,以及领导督办、群众举报的黑臭河道。
  (2)检查时间
  2010年6月至9月
  (3)具体要求
  ①区环保局组织巡查队伍,对有关河道沿岸排污单位进行全面巡查,对于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②世博期间加大巡查频次,对于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一律按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理。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通报,及时做好河道的清除垃圾、拆除违章、修整边坡等工作,防止河道出现黑臭现象。
  (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对沿河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区建设交通委、绿化市容等部门负责河道周边环境的脏乱差综合整治。
  6.进一步加强涉放射性的生产、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单位的管控,保障放射环境安全。
  (1)检查范围
  全区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销售、使用单位。
  (2)检查时间
  2009年4月至11月
  (3)具体要求
  ①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单位的检查力度与频次,组织检查队伍每天对放射性同位素单位(Ⅰ~Ⅴ类放射源)进行明查暗访,并对重点单位作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内容按《关于上海世博会期间加强危险物品管控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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