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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10年普陀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5、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打击有关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送等途径销售假药等不法行为。健全上海世博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全面落实上海世博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各项工作。
  6、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继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物业维修呼叫平台建设。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加大物业小区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细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条件和流程,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建立物业企业和小区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并把信用信息作为企业资质评估、招投标管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对小区经理以及保安、维修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责任意识、工作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
  此外,要认真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巩固治理乱倒渣土等工作的成果。
  (三)扩大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查信办案工作
  通过上海市“纠风在线”网站,整合信息资源,增强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情况反馈及监督功能。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各单位纠风机构要加大查信办案力度,重点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责任制。各级领导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各部门和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级纠风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专项经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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