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10年普陀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10〕4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纠风办《关于2010年普陀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010年普陀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18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提出2010年普陀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部门和行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上海世博会和实现“两高一少”等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确保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区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组,围绕确保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以及“两高一少”等目标,开展监督检查和实例调查,着眼于发现问题,积极推动部门和行业加强整改、解决问题。实例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列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围的部门和行业。各监督员组要根据所联系的部门和行业的实际,以与世博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特别是行政审批项目多、公权力大、服务面广的相关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实例调查。
区纠风办继续按照市纠风办《关于开展实例调查的暂行办法》(沪纠办[2008]12号),组织政风行风实例调查分站开展实例调查。
进一步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根据国纠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10]2号)精神,结合实际,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区各街道(镇)的基层站所普遍开展一次评议。2010年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评议试点,探索和积累经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由区纠风办依托街道(镇)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