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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1、路面工程。主要是对破损的路面、侧石进行局部修复,对单元门栋破损的台阶进行修复,从而改观小区道路环境,方便居民出行。
  2、绿化工程。通过对黄土裸露和灌木缺失的绿化地进行适当的补种及合理调整,对损坏的植草砖进行修复,对中心绿地进行优化,美化小区的绿化环境。
  3、晾衣工程。主要根据老小区的实际情况,对底层无晾衣架的小区,在小区阳光充足且不影响观瞻和其他居民的地点,集中统一架设晾衣架,既解决居民乱晾晒问题,又方便底楼居民晾晒衣被。
  4、停车工程。主要是在单元门栋之间和合适场地设立一些可以让非机动车停靠并上锁的栏杆,方便居民停车,既解决非机动车规范停放问题,同时又改善车辆的停放安全。
  5、椅子工程。主要是根据各小区具体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的原则,在小区增设一些休闲椅凳,使居民有个聊天交流的休闲处。
  6、门面工程。对小区出入口、门卫室及物业受理处整治出新,并在小区的主出入口增设小区平面图指示牌,使小区入口的面貌和物业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和提升。
  (二)实施要求
  1、资金控制。按照实施情况分为三个层次:对项目较全且有整修或新增中心活动场所的小区,按30万元预算控制;对有整修或新增活动场所但实施项目相对较少的小区,按20万元预算控制;其余项目按10万元预算控制。上述预算控制主要是提供设计参照依据,最终预算以专家评审为准,结算以最后的审计为准,支付以考核结果为准。
  2、方案审核。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方案优化,控制预算造价,各街道(镇)应于每月15日、25日报送方案及施工预算,由区房管局根据方案上报情况,及时会同专家、街道(镇)、业主代表等专题会审。
  3、进度要求。2010年12月31日前,各街道(镇)全面完成。
  (三)实施流程
  1、项目申请和确定。由居委会牵头业委会、物业公司征询全体业主意见,并在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向所属街道(镇)提出实施“六小工程”的申请。各街道(镇)根据业主大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申请,进行实地踏勘,并在听取相关业主代表意见的前提下,确定相关实施项目。
  2、方案设计和评审。各街道(镇)根据踏勘后确定的项目,委派专业设计单位,形成设计方案和设计概算,并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组织相关专家、各街道(镇)、业主代表对各街道(镇)上报的方案进行优化后,确定方案和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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