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10〕35号)
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普陀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普陀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老小区环境建设,更好地实施“六小工程”,解决老百姓对居住环境设施的需求,提升老小区综合环境质量和居民群众的满意度,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建设宜居社区”的实践宗旨,把“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作为实践重点,全力以赴、全面推进,通过实施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行惠民之实事,创普陀之特色,使小区环境有明显改观,小区功能有明显改善。
二、改造原则
1、突出“合理性”。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既要解决老小区设施缺乏等问题,也存在引导居民规范使用行为等实效,因此,要问需于小区居民,问需于小区现有条件,突出设计方案合理、位置布局合理、改造内容合理。
2、强调“朴实性”。“六小工程”改造的对象是老小区,立足点是居民身边的小事,维护的是居民切身利益,因此,要在小项目、小工程上下足功夫,动足脑筋,做实、做细,使“六小工程”小而朴素,小而实用。
3、落实“长效性”。要将“六小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相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六小工程”在解决居民身边小事、难事的同时,实现小区环境改造与物业管理和业主互动相结合,做到改造前共同参与,改造中共同监管,改造后共同维护。
三、部门职责
1、区房管局是本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的组织推进单位,主要负责对各街道(镇)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牵头对方案设计评审,以及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和后续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过程监督。
2、区财政局主要负责本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资金的匹配落实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3、各街道(镇)是本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计划、方案的上报;负责设计、施工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以及长效管理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