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完善节能基础性工作
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实行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目标签约行动。按照科学、可行原则,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完成对全区年能耗2000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2000吨标煤以上第三产业节能目标责任书的签约,全面覆盖工业、商业、楼宇、餐饮等重点用能单位,试行总量控制。
完善节能考核、检查制度,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将节能减排纳入街道镇绩效考核和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定期检查制度,实现检查的制度化、常规化和有序化。
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项目,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和环境准入。
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综合能耗在1000吨以上的2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选取10家重点企业,开展以能源计量工作为重点的节能降耗专项检查。同时选取10家能耗大户,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提升数据质量。
表5:节能检查和考核安排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节能目标责任制检查和考核
| 1
| 做好市对本区2009年节能目标考核的各项工作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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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节能办
|
2
| 进一步完善对各街镇节能检查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对各街镇2009年节能工作实施考核
|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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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
| 3
| 选取10家重点企业,开展以能源计量工作为重点的节能降耗专项检查
|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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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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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选取10家能耗大户(包括第三产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
| 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