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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药监分局制订的《普陀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药监分局制订的《普陀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普府办〔2009〕120号)


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区食药监分局制订的《普陀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普陀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区域药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促进普陀区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居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上海市五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食药监办[2009]729号)的精神,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坚持整治、规范与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严把药品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督,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区域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通过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和规范本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使企业诚信经营、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针对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药品市场违法行为
  1、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区卫生、食药监、公安、商务委等部门要加强办案协调配合,建立涉案信息交流沟通平台,统筹打击制售假药工作。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行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查处重大案件和案件督办的力度。
  由区食药监分局牵头,公安、城管及相关街道镇配合,针对街头非法收购药品行为予以专项打击行动。
  2、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工商普陀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本区互联网站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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