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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3.加强老年人心理疏导服务。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购买心理关爱服务,培训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社区(村)要设立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场所,开展心理健康和生命观等方面教育。(责任部门:市民政局、老龄办、卫生局、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4.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强和扶持老年社会组织建设,鼓励老年人成立各类文体型、服务型、公益型社会组织,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十二五”期间,设立老年协会、退休人员协会的城镇社区超过95%,设立老年协会的村超过80%。(责任部门:市民政局、人社局、老龄办,各县(市、区)政府)

  (四)全面推进信息化养老服务

  加快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在社区普遍建立数字网络服务系统、养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推进养老服务手段信息化,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

  1.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十二五”期间,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覆盖全市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管理系统,实行统一软件标准、统一操作流程,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开设网络服务热线,及时收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与养老机构、养老企业的对接。(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经信委、人社局、老龄办,各县(市、区)政府)

  2.建设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加快建立县(市、区)级居家呼叫和应急救援综合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多种需求呼叫服务。2012年,市区全部建立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2015年前,县(市)全面建立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全市8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家庭老年人居家呼叫系统和应急救援网络全覆盖,其中困难老人的呼叫系统安装、服务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责任部门:市民政局、人社局、老龄办,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素质,建立从业人员待遇增长机制,推动助老志愿行动长期健康发展。

  1.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吸引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鼓励大中专院校及职高、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养老护理专业,开展委培业务。到2015年85%以上的护理员实现持证上岗。(责任部门:市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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