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制度。对供货单位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并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六、加快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试点县要抓紧建立招标采购、配送管理、发放分餐、应急处置和监督检查等五套机制;细化招标、配送、验收、储存、加工、分餐、就餐、监测等八个环节监管措施。学校要建立和完善交货验收、出库入库、储存、加工、分发食用、食品留样、定期消毒、索证索票、学生体质调查、学生实名信息统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培训、责任追究、档案资料管理等十五项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包括临时性的工作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进入食堂操作前,要按规定检查个人卫生。食堂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留样备查。
八、强化项目培训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各试点县要切实加大对基层学校校长、教学点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政策培训和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做到不漏一人,不留盲区,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政策,严格落实规定,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九、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夏季已至,天气炎热,食品更容易发霉、腐烂和变质,试点县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市、县教育局要把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局一把手,每月安排一次检查,分管局长,每月两次,乡校长每周一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日常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冷静应对,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试点市、县要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全面、准确、深入宣传政策、解读政策,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各学校也要开动脑筋,通过印制宣传单、至家长的一封信、张贴宣传画、设置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将有关政策、供餐内容、食品价格、资金收支等情况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