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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区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牵头领导:孙启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

  106.稳妥实施东小口地区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管理科学、充满活力的现代宜居社区。

  牵头领导:张燕友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东小口镇政府

  协办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

  107.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昌平”建设,创新法律宣传方式方法,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

  牵头领导:孙启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协办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0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日巡查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周云帆

  主责单位:区安全监管局

  协办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09.健全应急管理平台,不断增强保障公共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牵头领导:张燕友

  主责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

  协办单位: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1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快速检测流通环节食品样本2000个以上;完成“三品一械”抽检500件,确保基本药物在产品种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张燕友

  主责单位:工商昌平分局(区食品办)、区质监局、区卫生局、药监昌平分局、区农业局

  协办单位: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11.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综合平台,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牵头领导:孙启

  主责单位:区信访办

  协办单位:公安昌平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12.巩固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探索军地融合发展新途径,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八连冠”起好步。维修改造昌平区光荣院,提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11.4%;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到2万元;为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且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役义务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牵头领导:孙启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区双拥办)

  协办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五、坚持城乡一体,进一步加快农村改革发展

  113.全力办好第七届世界草莓大会。

  牵头领导:苏卫东

  主责单位:区草莓办

  协办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2月底

  114.依托草莓大会主场馆“一园两中心”发展会展农业,广泛聚集世界高端农业要素,建设以草莓为主题的农业主题公园,积极策划运作农业嘉年华项目,打造以科普示范、农事体验、创意文化为核心要素的京北农业主题公园。

  牵头领导:苏卫东

  主责单位:区农业服务中心、区草莓办

  协办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15.稳步推进南口西部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启动南口镇东、西李庄村拆迁和公租房、回迁楼建设项目。

  牵头领导:赵阳、苏卫东

  主责单位:区新农办、南口镇政府

  协办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16.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完善并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方案。

  牵头领导:苏卫东

  主责单位:区新农办

  协办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昌平公路分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17.加大对北部山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沟域经济,启动延寿、流村等山区镇的重点沟域建设。

  牵头领导:苏卫东

  主责单位:区农委

  协办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18.深入开展对口支山工作,组织全区166个单位对口支援27个山区村。

  牵头领导:苏卫东

  主责单位:区农委

  协办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19.全面实施山区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工程,对11892户农民住宅进行抗震节能改造。

  牵头领导:苏卫东

  主责单位:区新农办

  协办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

  120.认真做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后续工作。深化“148”农村民主管理体系,做好农村集体财务、资产、合同和干部报酬管理的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土地集中租赁管护、土地合同清查整改等工作,努力形成更加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牵头领导:苏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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