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各相关单位
(二十五)各单项体育协会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计划,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和支持。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区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各单项体育协会
(二十六)创新健身活动形式,不断推出适合不同人群、地域、季节的体育健身新形式、新方法。加强对广场、公园和节日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引导居民群众科学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五、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逐步健全
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单项协会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基层单位的作用,巩固和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积极推进社区体育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晨晚练辅导站点的创建工作,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及个人创办以开展全民健身服务为内容的经营性体育健身机构。
(二十七)充分发挥区、镇(街道)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区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村(社区)、站、所等组成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的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体育总会
(二十八)发挥区体育总会下属的各单项分会的作用,使其在配合举办全区大型综合运动会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好的健身活动及比赛,积极发展会员、裁判员、教练员、志愿者,定期培训并不断充实自身队伍,提高分会专业素养和实体化水平。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区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各单项体育协会
(二十九)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
负责单位:区社会办、各镇(街道)
协办单位:区体育局
(三十)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达标进程,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推进社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区社会办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
(三十一)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晨晚练辅导站,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整合辖区单位和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教委、区社会办、各镇(街道)
(三十二)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
负责单位:区农委、区新农办、区农民体协
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各镇(街道)
(三十三)开展体育工作“六进乡镇”和体育特色村镇评选活动。
负责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
(三十四)充分发挥包括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十二五”期间各镇(街道)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