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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六)发挥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作用,逐步实现全民健身社会化。

  充分发挥区、镇(街道)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区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村(社区)、站、所等组成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的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发挥区体育总会下属的各单项分会的作用,使其在配合举办全区大型综合运动会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好的健身活动及比赛,积极发展会员、裁判员、教练员、志愿者,定期培训并不断充实自身队伍,提高分会专业素养和实体化水平。

  (七)坚持统筹布局,推进城乡体育、各类人群体育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达标进程,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推进社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各镇(街道)要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晨晚练辅导站,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要整合辖区单位和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2.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农村体育以镇村为重点,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开展体育工作“六进乡镇”和体育特色村镇评选活动,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包括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十二五”期间各镇(街道)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

  3.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青少年系列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继续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4.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小型健身趣味运动会。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5.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八)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各项规定的全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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