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昌政发〔20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昌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发挥体育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京政发〔2011〕16号)要求,结合昌平区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的总体要求,以国际高端体育赛事活动为龙头,以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为亮点,以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为常态,积极推进十三陵户外休闲运动集聚区建设,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体育健身成为居民普遍的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二)居民体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率为95%以上,优秀率为20%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100%的镇(街道)、村(社区)建有体育设施,60%的镇(街道)建有多功能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中心。80%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市公园、中心广场建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70%以上。到2015年末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的网络化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化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积极推进一镇(街道)一品、一村(社区)一队的基层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创建工作,使健身活动项目更加丰富。
(五)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逐步健全。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单项协会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基层单位的作用,巩固和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积极推进社区体育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晨晚练辅导站点的创建工作,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及个人创办以开展全民健身服务为内容的经营性体育健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