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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上报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有关学校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说明:1、本表帮扶村应涵盖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所有基层建设年帮扶村,并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一致。
  2、帮扶村有学校(含幼儿园)的应在“学校名称”栏填写学校(或幼儿园)全称;无学校(或幼儿园)的,空行处理,不得删除前面的帮扶村名称。
  3、“学校类别”:小学及附设幼儿班填“1”;初中填“2”;教学点填“3”;幼儿园填“4”。
  4、“单位属性”:寄宿制学校填“1”;非寄宿制学校填“2”;
  5、“项目名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填“1”;“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填“2”;“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填“3”;“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填“4”;“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填“5”;“学前教育工程”填“6”;“多媒体设备购置”填“7”“其他项目”填“8”。

  附件2:
  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学校项目建设规划表
帮扶村名称学校名称项目名称规划投入资金合计(万元)规划建设内容预计完成时间
校舍改造购置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课桌凳购置图书
规划改造 面积(m2)金额(万元)数量(台、件)金额(万元)数量(单人套)金额(万元)数量(册)金额(万元)
各市合计           
 **县小计           
**村**学校           
            
            
 **县小计           
**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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