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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汕府建通[2012]142号)


各区县住建局,市质监站、安监总站,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评价工作,我局于2012年7月12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2]134号),现就相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列入质量安全评估工程范围的工程。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2]134号)列入评价范围的工程,统一明确因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停工的工程和已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工程,不列入本次质量安全管理评价范围。

  二、目前,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信息系统尚处于试运行阶段,针对本次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请市质监站、安监总站在对市管项目开展评价工作基础上,根据需要,延伸对区县质、安监站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

  三、请市、区县质监站、安监站抓紧完成在建项目评价工作,填妥附表,落实专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市建筑信息中心,将评价资料按时录入诚信综合评价信息系统。

  市建筑信息中心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住建局南附楼二楼;联系人:邱同志;联系电话:88572138。

  附表:汕头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表:
  汕头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项目汇总表

  填报(评价)单位:(盖公章) 填表时间:
项目信息质/安监员信息备注
序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址造价(万元)姓名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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