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100个重点中心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鄂建墙办[2011]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一、二、三批“禁实”城市和省政府下达的县城及以上城区全面“禁实”目标要求,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和61个县(县级市)城区新建建筑全面实现禁止使用粘土砖,为建设“两型”社会,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湖北省“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禁实”工作目标是:全省城市城区建设工程禁止使用粘土砖,重点中心镇镇区建筑工程逐步禁止使用粘土砖,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现就做好重点中心镇的“禁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重点中心镇政府,要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两面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相关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得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禁实”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制定“禁实”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各市、县应协调相关镇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禁实”工作规划和达标时间安排。各地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探索乡镇“禁实”工作的新路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禁实”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发展新型墙材产业,提高新墙材比例。列入“禁实”的100个中心镇,应立足当地资源,按照节能、环保的要求,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为“禁实”提供质量可靠的替代产品。同时,要有计划逐步关停粘土砖生产企业,按“禁实”达标要求(见鄂建文[2008]123号),做好粘土砖使用环节管理。
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墙革节能办按照全省“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重点中心镇“禁实”目标的总体要求,确定所辖重点中心镇“禁实”达标规划安排,于2011年7月30日前报省建筑节能墙革办。
附:全省100个重点中心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