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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十堰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三)老年组4项:网球、门球、武当太极养生操、乒乓球。
  (四)农民组2项:乒乓球、农民趣味体育。
  (五)残疾人组2项:乒乓球、田径。
  (六)公安干警组2项:射击、武装越野。
  (七)县干组4项:羽毛球、乒乓球、象棋、趣味体育。

  四、竞赛组织及参赛形式
  (一)青少年组:由市文体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文体局、教育局组队参赛。
  (二)老年组:由市老龄委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直各战线及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街道、个人等组队参赛。邀请东风公司老协、汉江集团公司老协参加。
  (三)职工组: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体育总会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特区、市直各战线及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个人等组队参赛。邀请东风公司有条件的专业厂、单项协会体育俱乐部、汉江集团公司参加。
  (四)农民组:由市农业局组织实施,荣获省以上体育先进乡镇、特色体育乡镇、农业先进乡镇、文明乡镇称号的乡镇必须组队参赛,其他乡镇不限。
  (五)残疾人组:由市残联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直各战线组队参赛。邀请东风公司残联、汉江集团公司残联参加。
  (六)公安干警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组队参赛。
  (七)县干组:由市委组织部、市文体局组织实施,市直各战线、部门、企事业厂矿组织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市区参加部分项目。

  五、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青少年组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学籍原件。
  (二)其他组别运动员必须持有参赛单位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明。
  (三)符合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规定者。

  六、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参加比赛的各运动队人数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二)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人数(包括正、副团长,记者等)按进入决赛的运动员总人数确定。不足50人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10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2人;50人以上按10:1递增。
  (三)每个参赛运动员只允许报名参加一项比赛,不得跨组别、跨项目兼报别项。
  (四)职工组、老年组、残疾人组可以协会、俱乐部、街道、个体等形式报名参赛。
  (五)输送到省以上专业队、院校的适龄队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但必须回原输送单位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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