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年组4项:网球、门球、武当太极养生操、乒乓球。
(四)农民组2项:乒乓球、农民趣味体育。
(五)残疾人组2项:乒乓球、田径。
(六)公安干警组2项:射击、武装越野。
(七)县干组4项:羽毛球、乒乓球、象棋、趣味体育。
四、竞赛组织及参赛形式
(一)青少年组:由市文体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文体局、教育局组队参赛。
(二)老年组:由市老龄委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直各战线及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街道、个人等组队参赛。邀请东风公司老协、汉江集团公司老协参加。
(三)职工组: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体育总会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特区、市直各战线及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个人等组队参赛。邀请东风公司有条件的专业厂、单项协会体育俱乐部、汉江集团公司参加。
(四)农民组:由市农业局组织实施,荣获省以上体育先进乡镇、特色体育乡镇、农业先进乡镇、文明乡镇称号的乡镇必须组队参赛,其他乡镇不限。
(五)残疾人组:由市残联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直各战线组队参赛。邀请东风公司残联、汉江集团公司残联参加。
(六)公安干警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组队参赛。
(七)县干组:由市委组织部、市文体局组织实施,市直各战线、部门、企事业厂矿组织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市区参加部分项目。
五、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青少年组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学籍原件。
(二)其他组别运动员必须持有参赛单位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明。
(三)符合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规定者。
六、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参加比赛的各运动队人数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二)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人数(包括正、副团长,记者等)按进入决赛的运动员总人数确定。不足50人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10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2人;50人以上按10:1递增。
(三)每个参赛运动员只允许报名参加一项比赛,不得跨组别、跨项目兼报别项。
(四)职工组、老年组、残疾人组可以协会、俱乐部、街道、个体等形式报名参赛。
(五)输送到省以上专业队、院校的适龄队员可回原输送单位参赛,但必须回原输送单位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