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十堰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1年10月在竹山县举办十堰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今年是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开局之年,办好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十堰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要求,精心组织,严格训练,确保运动会如期顺利举行。
附件:十堰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
十堰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十堰市举办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四运会)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十堰;锻炼队伍、选拔人才,积极备战2014年第十四届省运会,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步伐;确保全市体育事业在“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全市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十堰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局、市老龄委办公室、市残联、市体育总会、竹山县政府。
协办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及有关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新闻单位、赞助单位。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0月16日至21日在竹山县举行开、闭幕式和决赛阶段比赛,部分项目从6月份开始陆续安排在有条件的县市区举行。竞赛地点采用招标和申请承办的方式确定。市四运会的举办面向社会,鼓励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个人承办和联办竞赛,承办单位可冠企业(产品)杯名。
三、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组10项: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篮球、游泳、棋类、体育舞蹈。
(二)职工组10项:篮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桥牌、棋类、武当太极养生操、网球、体育舞蹈、趣味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