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全国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并在本单位业绩贡献突出者;
(五)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相关内容可查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gd.lss.gov.cn)
四、技能标兵和优秀技师评选条件
在深圳工作2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技能标兵和优秀技师评选:
(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在培养学员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能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五)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评选推荐程序
(一)南粤技术能手及深圳市优秀技师和技能标兵候选人可由行业协会、用人单位申报。申报表格、主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申报资料报评选办公室(设在深圳市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07室职业培训协会技师服务部)。
(二)评选办公室接收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专家委员会初审后进行公示,专家委员会委员根据公示后情况进行评议表决,表决结果报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并发布、推荐。
六、评选时间
各申报参评者2012年8月15日前将申报评选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评选办公室;8月底我局对入围人选公示后公布评选结果。
七、表彰奖励
表彰10名技能标兵,授予“深圳市技能标兵”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表彰40名优秀技师,授予“深圳市优秀技师”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南粤技术能手推荐人选报送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参加统一评选。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