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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申报南粤技术能手奖及评选表彰深圳市第四届技能标兵和优秀技师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申报南粤技术能手奖及评选表彰深圳市第四届技能标兵和优秀技师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2〕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着力实施国家及省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荐申报南粤技术能手奖及评选表彰深圳市第四届技能标兵和优秀技师活动,表彰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进一步带动广大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南粤技术能手奖推荐及深圳市第四届技能标兵和优秀技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敏

  副组长:刘 青

  成 员:孙煌辉、崔岐平、杨保华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评选活动。

  主 任:孙煌辉

  副主任:马阳、刘雄华、孙从争

  工作人员:毛如霞、倪瑾、罗璇、黄小燕

  (三)成立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

  专家推荐评审委员会由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师和高级技师代表组成。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担负评选推荐工作,专家委员会人选由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任。

  二、评选范围

  推荐南粤技术能手候选人。评选表彰深圳市第四届10名技能标兵和40名优秀技师。技能标兵在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优秀技能人才中评选;优秀技师在技师和高级技师中评选。

  三、南粤技术能手推荐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申报南粤技术能手:

  (一)在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技师或高级技师;

  (二)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的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的技师或高级技师;

  (三)近三年在本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广东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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