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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林业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开展“林银携手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林业贷款工作的开展,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对抵押森林资源的登记、评估、流转和采伐等环节的管理,逐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平台,为林业贷款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提高金融服务林业意识和水平,通过优化林权抵押贷款流程,加强贷款风险防控,制定优惠措施、定期通报活动进展等,促进林权抵押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快速启动活动。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充分认识到林业贷款对破解当前林业企业和林农融资难,实现林业产业化、促进林业和银行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林业企业和林农的贷款服务工作。
  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山东省林业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共同成立“林银携手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分别由省林业局和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暂不含青岛)林业局与邮政储蓄银行各市行要按照省级机构的模式,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相应的活动机制和领导小组,负责本地项目的实施运行。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建立有效的定期沟通和联络机制,保证信息充分共享和实时交流沟通,通过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林业贷款的推进工作,确保“林银携手促发展”活动取得实效,落到实处。一是各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林业局、邮储银行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调度情况,总结经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二是建立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各市活动工作小组每月5日前将“林银携手促发展”活动进展情况汇总经市活动领导小组确认后,以表格形式上报省活动工作小组。
  (三)加快发展、注重管控,构建活动长效机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林业贷款进程,同时做好业务开办初期的风险管控工作。对于林权抵押贷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逾期问题,邮储银行各分支行应及时通知辖内林业机构,共同会商制定相应防范解决措施,确保林权抵押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
  “林银携手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庆刚  山东省林业局副局长兼林改办主任
  孙江涛  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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