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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12年第二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12年第二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的通知
(杭环发〔2012〕1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科学完善的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全面推进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水平,更好地发挥自动监控系统的预测预警和监控作用,现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2〕133号)、《2012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和我市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市要完成23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实现四级或三级联网工程。现将 《杭州市2012年第二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规范和要求,如期完成建设改造任务。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杭州市2012年第二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减排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列入国控、省控名单的污染源逐年增加,新增的污染源监控能力亟待加强,已建监控站点中无法达到运行要求的仪器设备需进行更新。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提升污染源监管水平,我市在调查排摸、征求各区(县、市)环保局意见的基础上,特制订《杭州市2012年第二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

  一、建设依据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8号令《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和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2〕133号)和《2012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总体要求和我市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了杭州市2012年第二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计划。

  二、技术要求

  1、有关单位(污染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是污染防治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更新、改造的责任主体为排污单位。各有关企业应通过招投标,委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应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的单位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对于涉气的污染源,在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在废气处理设施和烟气排放口安装一球一抢在线监控视频设施;对涉水污染源,在标准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在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标排口安装一球一抢在线监控视频设施。各有关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规定期限建成并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经当地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后,应委托取得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营资质的单位(第三方)统一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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