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参加技术改造的车辆给予政府补贴,标准如下:截至2012年6月30日,车辆使用年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车辆补贴标准1500元/台,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补贴标准1200元/台。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凭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和车辆技术改造的发票,按照市城管委公布的程序领取政府补贴。
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与建筑废弃物承运合同有效期限内进行车辆技术改造的企业协商,参照广东省建筑废弃物运输定额价格适当调整承运价格。
六、政府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城管委负责组织实施技术规范,向完成技术改造并完成变更《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核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
(二)市公安局负责对参加技术改造车辆的查验和《机动车行驶证》换发工作。
(三)市建委负责发布建筑废弃物运输定额价格;协助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使用已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
(四)市交委负责协调技术改造企业实施车辆技术改造,并指导督促技术改造企业把好质量关。
(五)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对完成技术改造的车辆给予政府补贴。
(六)市质监局负责加强对技术改造企业的有关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订实施期间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从严查处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排放、运输建筑废弃物和漏洒、乱倒建筑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七、本通告自2012年7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有关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的,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
第一批、第二批参加车辆技术改造企业名单
第一批运输公司名单
广州新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亿丰物流有限公司、广州轲达运输有限公司、广东中人建筑物料运输有限公司、广州环宝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市骏邦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市荣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圣海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驭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元力工贸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冠丰拖车服务队、广州市联丰土石方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市灏安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市金泰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硕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市昀昊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凯丰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兆丰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永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凯华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冠恒物流运输公司、广州市雄创建筑物料运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