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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科学规划项目选线、选址,避开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尽量远离文物保护单位、居民点等生态环境敏感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减少取土数量,减少占地面积;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流失量;采取洒水等适当防护措施减少地表扬尘;施工区设置临时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渣土等固体废物设置临时存放场所,并采取防护措施。做好因交通建设所造成的环保影响的处置工作。

  2.交通设施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

  设置生态通道,以免阻断物种自然流动;发布限排预警,综合治理汽车尾气;采取声屏障、绿化带等措施降噪吸尘;设置污水处理设施,避免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做好生态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防止生态灾难,配套保障设施;提高交通线上和敏感节点设施的灾害应急、防护和处置能力。

  (二)旅游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1.旅游开发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

  统筹规划旅游区建设布局,并注重生态细节设计;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原料加工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采取低噪声作业方式,噪声强度大的工程施工尽可能集中在日间进行;合理确定车辆进出路线,不得随意开挖临时道路;限制机动车鸣笛,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的路途洒漏,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采用临时设施处理污水,确保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时运往垃圾场处理;建筑垃圾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堆放,并在工程完毕后彻底清理干净。

  2.旅游设施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

  明确划定旅游区山体植被、水体保护范围,禁止在规划控制范围内从事破坏山体、植被和污染水体的活动;对于已形成的裸露山体剖面,应限期进行生态修复,尽可能采用植物覆盖地表,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与视觉污染;在旅游区道路沿线设立一定宽度的与大地环境借景相结合的非连续绿化带,路面定时清扫和洒水,不得有尘土累积;对景区(点)范围内山体,实行封山育林;大力植树造林,保护自然陆地生态系统,控制旅游区内局部敏感地段的建设开发活动,避免对自然植被产生扰动影响;旅游区建筑物要求其功能、结构、外形色彩与周边自然环境及主题文化协调融合,在设计时应考虑建成后外观视觉效果以及人在建筑物内的视觉感受,保护水岸、山脊、天际线,从总体上维护旅游区生态完整协调和视觉舒适。

  旅游区划定的核心景区内不得新建任何工业设施;在核心景区应使用电能或天然气驱动的交通工具;对排放烟尘、SO2、COD、氨氮的重点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餐饮服务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污水处理等设施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应有洁净的回收方式;开展水上活动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旅游区内娱乐项目的发声设备、设施周围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等措施,楼堂馆所和商业机构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音响设备,尤其是高音喇叭,不提倡鼓风机式的汽球彩虹在宾馆使用;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时回收处理。倡导原生态的热水洗涤加消毒柜处理的餐具清洗方式。

  (三)生态工程建设。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对三峡库区、清江流域和鄂西山地的5个市、州(林区)的27个县(市)的天然林和其他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大力发展核桃、油桐、乌柏等木本生物质能源林及木本食用油料林。积极开发林下资源,发展后续产业。积极探索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并逐步推广试点示范。

  2.退耕还林工程。

  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将25度以上的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将原生态水域退耕还湿地。以长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清江流域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的县(市、区)为建设重点,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在生产、生活条件及充足社会保障具备的基础上推进生态移民,大力发展后续产业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用能和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发展以各地优势资源为基础的后续产业,与退耕还林造林相结合,与农、林、牧、渔等特产规划相衔接,建设各具特色的中药材、茶叶、柑橘、板栗、核桃、工业原料林、蚕桑、食用菌、禽畜、水产养殖等产业基地,着力实施退耕户现有产业改造、科技推广和技能培训等项目。

  3.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对鄂西圈特有珍稀濒危的生物资源,如金丝猴、水杉、珙桐、红豆杉、水青树、鹅掌楸、泥炭藓,以及优势生态产业资源,如板栗、核桃、猕猴桃等实施重点保护。

  以典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线,全面提高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健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并杜绝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流失。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体系,采取得力措施避免游客行为对珍稀濒危物种的危害。

  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圈域内各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形成以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重要保护对象为重点的保护类型比较齐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实施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先期完成鄂西圈北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包括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植被恢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堵河源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郧县水源涵养示范工程、神农架大九湖湿地恢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神农架林区生态移民示范工程、养殖小区有机废物资源化示范工程、鄂西圈北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工程、重要保护对象监测保护工程等。

  4.沙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以汉江流域(丹江口水库以下)和江汉平原为重点,对治沙工程涉及的老河口、监利、沙市、江陵、洪湖等平原及丘陵市(县、区),采取人工造林等方式治理沙化土地,使现有的沙化土地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在建立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的基础上,推进科学治沙,探索适应相持阶段特征的防沙治沙新技术、新模式、新政策、新机制,并大力发展治沙产业。结合本地实际,对涉及圈域岩溶地区如恩施、十堰、宜昌等市(州)的石漠化,采取综合措施,推进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

  5.矿山综合治理工程。

  对鄂西圈磷、煤、铁、石灰石、石墨等矿产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妥善处理矿产采掘与生态环境及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确保合理利用各类资源的同时不危害生态环境。在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或一级保护区及上述区域外围200米范围,以及生态廊道地带及其可视范围,严禁进行各类矿产采掘;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有的采掘区限期关闭并修复生态;对因矿产资源开发可能导致严重生态破坏或地质灾害的区域,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开发矿产资源;对原有生态系统完好,已形成良性循环的地区,限制开发矿产资源,使对生态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严格管制采掘项目,所有矿产采掘必须通过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并确保生态防护、污染控制与采掘工程同步,及时修复生态。

  6.流域治理工程。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围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重点实施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清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漳河水库环境综合整治等系列生态环境工程,促进生态的自我修复,努力恢复重要流域生态和经济利用等功能。

  (四)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

  1.节能减排的基本途径与重点。

  (1)通过调整结构,加强管理与技术进步节能减排。

  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产业政策、税收调节政策、投资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等方面的管理调节;加强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调控;大力推动节能“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动建立面向行业的技术节能应用支撑服务体系,增强市场主体节能技术创新活力。

  (2)加大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节能减排力度。

  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开发水电,适度控制火电,加快开发利川齐岳山、随州大洪山等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积极发展工业开发园区热电联产;努力推进钟祥、松滋等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加快建材、冶金窑炉节能技术改造,提高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开发石化等低能耗生产工艺,促进轻工行业生产方式优化,推动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和产业升级。

  在建筑、民用及商用领域,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建设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及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结合原生态特色民居打造与现代文明提升,开展居民节能行动。

  在交通运输领域,加快发展环保节能的运输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型车船,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推广应用节能型农用机械、农产品加工设备、节水灌溉技术、缓控释肥技术、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及垃圾有机化治理、“一池三改”、秸秆有效利用、太阳能热水器和省柴节煤灶等。在恩施州等水电资源丰富地区推行“以电代柴”,在江汉平原等沼气资源丰富地区加快推广“以沼代柴”,在谷城、房县、利川等县市加快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圈域内清洁能源丰富的比较优势。

  在服务行业,积极探索对企业实行分时电价制度,鼓励和引导旅游、餐饮、宾馆等企业充分利用弃水发电、低谷电节能经营。

  2.循环经济发展。

  (1)强化循环经济增长机制。

  确立循环经济理念,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将循环经济的科学指标评估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加强指标统计监督。强化重点耗能单位监督管理和能源审计,落实节能目标和任务。建立重大能耗项目审批责任制,完善事后监督管理机制。与武汉城市圈共同建设全省“污染物排放交易市场”,创新排污权管理模式。推动绿色电价机制、城市水业改革,用价格杠杆传递信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树立新财富观念,建立全面的包含自然可持续发展指标--环境损害成本、自然资源的净消耗量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指标在内的绿色GDP核算体系。

  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推进集约型经济增长。积极引进能源节约型、高新技术型、绿色环保型项目。优化用能结构,积极引进洁净能源,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优质能源利用比例。突破性发展能源消耗低、增加值高、带动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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