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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情况的通报


各市水利局:

  根据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总体部署,2011年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分别开展了水资源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省水利厅于2011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先后派出4个检查组,分别由厅水资源处负责同志带队,并吸收各相关市水资源管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检查组活动,分赴全省17市、34个县(市、区)开展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现场检查。各检查组认真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现场检查阶段工作程序,重点对各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79家取用水户,其中包括14家高耗水服务业取用水单位,同时对全省37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从业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度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2011年是《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是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起步入轨之年。通过检查发现,各级党委、政府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积极开拓,确保了以用水总量控制为核心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全省迅速推行,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从检查情况看,各设区市政府均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配套实施意见,并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全部分解下达到所辖县(市、区),基本建立起了省市县三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各市全部建立了重点地下水源地水位(埋深)、重点水利工程可供水量、重点水功能区纳污预警管理机制,在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各市均能够按照省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水资源统一管理,基本实现了全省辖区内各类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取水许可、统一监测计量、统一征收水资源费。淄博、菏泽两市以及87个县(市、区)已基本实现了城乡供水、排水、中水回用、节约用水等涉水事务的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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