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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风景区发展创新年活动的意见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风景区发展创新年活动的意见


各市水利局:

  2012年是我省生态水利建设、水利风景区发展的重要机遇年。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重要决定,要求"重要水体防洪大堤以内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大力推进环湖沿河海生态带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经济带成长。"各市要在认真总结推广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大力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2011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在全省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有条不紊的实施,水利大投入、大建设正在形成新的高潮。这些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促进水利风景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2012年开展"水利风景区发展创新年"活动。

  一、活动目的

  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贯彻落实厅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通过总结、创新、推广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成功模式,着力推动水利风景区改革发展,按照"山青水秀、岸绿景美、文化丰厚、特色鲜明"的要求打造水利风景区品牌;按照"水更清、天更蓝、绿更浓、城更靓、更宜居"的要求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促使水利风景区建设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为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提供有效支撑,为建设生态山东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尽快出台《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评审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做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吸引全社会关注创城活动,形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2012年推出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

  (二)总结推广水利风景区发展模式。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推广"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公司运营"、"政府投资、市场运作、部门主管"以及市场化主导的BT建设管理模式,引导水利风景区由公益型向综合型转变,增强景区市场竞争力,推动景区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水利旅游项目审批试点工作。今年水利部将在我省实施水利旅游项目审批试点,我们将选取2个市、2-3个水利旅游景点开展试点工作,开展涉水旅游项目申报、设立、督查等,积极推动各市开展涉水旅游项目审批,切实保障水资源安全、防洪安全、水工程安全和旅游安全。逐步把水利旅游项目审批管理纳入到水行政公共服务与管理的工作范畴,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必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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