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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省政府部门内部绩效管理。

  试点单位: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质监局。

  试点内容:探索对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实行绩效管理,重点加强对职责履行、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情况的考评管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三)专项绩效管理。

  试点项目:黄咸高速公路项目。

  试点内容: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绩效管理试点,着重对项目决策、规划预算、工程进度质量、廉政阳光安全、管理维护、投入产出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管理。

  责任单位:黄咸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省交投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

  在重点抓好省级试点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开展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单位内部绩效管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公共政策的专项绩效管理试点。

  三、试点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组建专班。各试点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牵头负责部门,落实工作专班和具体工作人员,为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省成立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各试点单位要在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明确工作步骤、时间安排、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适时出台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绩效管理范围、内容、方法、程序。

  (三)动员培训。各试点单位要扎实开展动员发动和宣传培训,帮助干部职工树立绩效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专题学习、以会代训和考察交流等有效方式,培训工作骨干。

  (四)组织实施。各试点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把试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建立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差异,从实际出发科学设置各项考评指标及计分权重,处理好全面与重点、共性与个性、稳定性与动态性的关系,增强考评指标的导向性和可比性。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机制,抓好日常检查和定期察访核验,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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