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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做好“2012年上半年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做好“2012年上半年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的通知


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的通知》精神,我厅将于3月7日参加"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经厅领导研究并商请省政府纠风办同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梦平同志参加节目直播。为确保节目质量和效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阳光政务热线"是联系广大群众的重要纽带,是反映民生诉求的重要途径,直接关乎民生,关系政府和水利行业形象。厅领导上线时,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收听,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确保节目期间电话畅通,随时准备连线。参与连线同志要提前熟悉有关工作内容、规定和要求,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虚心听取群众提问,耐心细致做出解答。

  二要明确责任、搞好整改。节目播出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快速反应机制、首问负责制、跟踪反馈制、回访制等四项制度,及时与反映问题的群众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沟通,取得群众理解。对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三要及时上报,迅速反馈。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报省水利厅和当地政府纠风部门,并及时向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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