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2〕1012号)
渭南、铜川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877号),现将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二、项目实施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要认真按照《JGJ31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153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
三、要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要保证各方面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地方配套资金由各市、县及项目单位筹措解决。
四、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体育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加强对工程实施的指导,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并将项目执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我委和相关部门。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陕西省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陕西省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