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2〕135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同时撤销原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原广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 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李志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建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易利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建民 (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委 员:丁志强 (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李宇君 (市经贸委党委副书记)
潘煦秔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叶 力 (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巡视员)
蔡国强 (市监察局副局长)
涂蔚东 (市司法局巡视员)
梁少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敏霞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
邓维诚 (市交委副巡视员)
曹智聪 (市外经贸局党委副书记)
刘宛子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副书记)
刘忠奇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伍艾生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甘大春 (市工商局副巡视员)
丁连军 (市法制办副主任)
陈祖峰 (广州警备区政治部组干办主任)
尹宏亮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池雀兴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筹备组组长)
吴林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张瑞洲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由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承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今后,仲裁委员会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编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