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具备常设的技术开发机构、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稳定的技术团队和相关领域前期研发基础,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
2、项目应在该领域产品品种、性能和工艺技术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成果处于中试或产业化前期阶段。
3、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的要求,项目所需资金基本落实。
4、项目鼓励与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工作任务、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申报时需附合作协议、专家团队等相关说明文件。
四、专项申报要求
1、请各市(州)发改委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工作,筛选1-2个项目上报我委。省属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可直接向我委报送。对设有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开发区、国家地方联合以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产业创新平台的市(州)可增加至2-3个。
2、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请于2012年3月2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基本情况及1000字以内项目简介等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委高技术处,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本。
3、项目申报完成后,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选,并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支持。
联系电话:0931-4609210
电子邮箱:yrj211@163.com qianlong631@163.com
联系人:杨仁洁 钱隆
附件: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2.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简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1: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与趋势,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
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与合作单位概况及必要的支撑条件
三、项目主要内容